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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检察长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讲话摘要9896828(2022年)

工作总结 时间:2022-09-20 08:18: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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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检察长全国检察长会议上讲话摘要9896828(2022年)

 

 曹建明检察长在全国检察长会议上的讲话摘要 2010 年 12 月 21 日 15: 17

  来源:

 《检察日报》

 2010 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 各级检察机关全面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 以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为载体, 不断强化法律监督、 强化自身监督、 强化高素质检察队伍建设, 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服务保障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增强

 围绕保障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调整、 完善和落实为经济发展服务的措施。

 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 加大打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 危害政府投资安全、 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等犯罪的力度, 治理商业贿赂和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深入推进, 国土资源领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初步成效。

 认真贯彻中央重大决策部署, 制定为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服务的意见, 促进西部地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全方位加强和推进检察援藏援疆工作, 服务西藏、 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

  三项重点工作深入推进

 立足检察职能, 全面部署和落实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实施意见, 努力把各项检察工作融入三项重点工作的总体格局。

 注重把化解矛盾贯穿于执法办案始终, 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 推进检调对接, 加强释法说理等工作。

 积极参与重点地区、 重点领域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 涉案未成年人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 改进对社区矫正和监外执行的法律监督, 促进社会建设和社会管理创新。

 注重加强机制制度建设, 积极探索建立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等新机制, 提高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能力。

  打击刑事犯罪工作进一步加强

 召开第四次公诉工作会议和侦查监督改革工作座谈会, 全面部署加强和改进批捕、 起诉工作。

 成功举办第八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 深入探讨打击“三股势力”、 跨国有组织犯罪的国际合作。

 积极参加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和打击拐卖儿童妇女等专项行动, 参与对学校、 幼儿园及周边治安秩序的专项整治。

 1 月至 11 月, 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 835587 人, 提起公诉 1012075 人。

 深入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 落实中央“两减少、 两扩大”的要求, 依法决定不批捕 129808 人、 不起诉 31586 人。

 积极参与上海世博会和广州亚运会、 亚残运会安保工作, 上海、 广东及周边地区检察机关建立联动机制, 保障世博会、 亚运会安全顺利举行。

  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加大

 全面部署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注重加大办案力度、 提高办

 案质量、 增强办案效果。

 1 月至 11 月, 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案件 32039 件 42901 人,同比分别增加 3.1%和 7.8%, 起诉率、 有罪判决率进一步提高, 通过办案为国家和集体挽回经济损失 68 亿余元。

 认真落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 全面加强和改进渎职侵权检察工作, 渎职侵权案件立案人数同比增加 10.1%。

 全国人大常委会再次听取和审议渎职侵权检察工作专项报告。

 成功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大型展览, 吴邦国、 贺国强、 周永康等中央领导同志和近 10 万国家工作人员参观展览, 社会反响良好。

 建立职务犯罪预防年度报告制度, 积极开展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专项预防活动。

 在澳门成功举办国际反贪局联合会第四次年会暨会员代表大会, 加强反腐败国际合作。

  诉讼监督工作全面强化

 主动争取人大支持, 已有 21 个省级人大常委会作出关于加强检察机关诉讼监督工作的决议。

 制定实施关于进一步加强对诉讼活动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狠抓薄弱环节, 完善监督机制, 立案监督、 追捕追诉、 刑事抗诉、 监督纠正违法等工作加强。

 召开第二次民行检察工作会议, 明确职能定位和基本要求, 强化民行检察监督。

 巩固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查成果, 重点加强对职务犯罪轻刑化问题的监督, 建立一审判决两级检察院同步审查的新机制。针对执法、 司法存在的突出问题, 组织开展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专项监督和保外就医专项检察活动, 加大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力度。

 会同司法行政机关开展全国监狱“清查事故隐患、 促进安全监管”专项活动, 取得良好效果。

  保障民生取得新成效

 抓住关系民生的突出问题加大法律监督力度, 部署开展查办农村合作医疗领域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同步介入矿难、 火灾等重大责任事故调查, 依法打击并查处一批侵害民生民利的犯罪。

 认真组织开展案件评查, 对确有错误的案件依法予以纠正, 解决了一批关系群众切身利益的涉检信访问题。

 深入开展涉检信访积案排查化解活动, 妥善化解积案 3011 件, 高检院派出 8 个工作组赴 16 个省(区、 市)进行了督查。

 广泛开展大接访、 大走访活动, 完善 12309举报电话, 加强文明接待室建设, 推行民生热线等便民措施, 积极推进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认真贯彻修改后国家赔偿法, 制定《人民检察院国家赔偿工作规定》, 切实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不断完善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司法改革的部署, 中央确定由高检院牵头的 7 项司法改革任务已有 5项基本完成, 检察改革规划确定的 87 项任务已累计完成 50 项。

 强化法律监督职能的各项改革取得重大进展, 高检院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下发了关于加强立案监督、 规范调卷程序、 审查逮捕阶段讯问犯罪嫌疑人、 对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加强法律监督等规定;关于完善民事、行政诉讼和民事执行工作法律监督范围和程序的改革方案已经中央司法体制改革领导小组原则同意, 相关文件将由“两高”会签下发。

 人民监督员制度全面推行, 铁检管理体制改革即将进入实施阶段。

 认真落实已出台改革措施, 职务犯罪审查逮捕权上提一级等改革取得预期效果。

  对自身执法活动的监督制约切实加强

 坚持把检察工作置于人大和社会各界监督之下, 不断完善接受监督的机制。

 高检院开通全国人大代表、 全国政协委员联络专网和专线电话, 制定检察新闻发布制度, 举办检察开放日活动, 产生良好社会反响。

 更加重视强化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建设, 推广廉政风险防控等机制。

 开展扣押冻结款物专项检查“回头看”, 进一步规范扣押冻结款物管理。

 加强巡视、 检务督察工作, 对浙江、 陕西、 四川 3 个省级院领导班子进行了巡视, 对辽宁等 10 个省派驻检察室进行了集中督察。

  检察队伍整体素质有了新的提高

 认真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创建学习型检察院”活动。

 深入开展“恪守检察职业道德、 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 建立检察官宣誓制度, 制定检察官职业行为基本规范、 检察机关执法工作基本规范和检察机关文明用语规则。

 开展大规模检察教育培训, 推进各级各类检察人员全员培训和岗位练兵。

 全面实施人才强检战略, 研究制定检察人才队伍建设中长期规划, 组织开展全国公诉人、 侦查监督检察官业务竞赛活动, 评审了第二批全国检察业务专家。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开展惩防体系建设检查, 顺利完成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 年工作规划》 赋予检察机关的工作任务。

 认真落实《廉政准则》, 制定检察机关领导干部廉洁从检若干规定, 举办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览,推行省级院检察长述职述廉和报告工作制度。

 开展“反特权思想、 反霸道作风”专项教育, 专项治理违规使用警车。

  基层基础工作更加扎实

 深入推进基层检察院执法规范化、 队伍专业化、 管理科学化、 保障现代化建设, 开展基层检察院建设规划落实情况专项检查, 制定基层检察院建设考核办法。

 推动检察工作重心下移、 检力下沉, 探索开展派出检察室、 巡回检察等工作, 促进法律监督触角向基层延伸。

 以落实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为重点, 进一步提高检务保障水平。

 积极推进检察信息化应用软件统一工作。

 落实科技装备规划纲要, 举办检察科技装备展览, 首次获批国家“十二五”重大科技支撑项目。

  2011 年检察工作主要任务 2011 年检察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和十七届三中、 四中、 五中全会以及中央经济工作会议、 全国政法工作会议精神,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 重要思想为指导,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 认真学习贯彻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对检察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 以深化三项重点工作为着力点, 以“三个强化” 为总体要求, 以深化检察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为动力, 以加强检察机关党的建设和队伍建设为保证, 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 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学发展水平, 更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维护人民群众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为实现“十二五” 时期经济社会发展良好开局提供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 更加注重围绕中心、 服务大局, 依法保障和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要紧紧围绕中央关于加强和改善宏观调控、 推进发展现代农业、 加快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 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完善基本公共服务、 进一步改善民生等重大决策部署, 进一步

 加强、 完善和落实服务大局的措施, 充分发挥打击、 监督、 教育、 预防、 保护等职能作用,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发展, 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一要依法严厉打击走私、 偷税骗税、 操纵股市、 非法集资、 非法买卖土地等严重经济犯罪, 继续推进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 深化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 国土资源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和相关预防职务犯罪专项工作。

  二要依法打击侵害农民权益、 危害农业发展、 影响农村稳定的犯罪活动, 继续加大查办涉农职务犯罪力度, 突出查办支农惠农资金管理使用、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公共服务以及农村基层政权建设中的职务犯罪。

  三要依法打击造成重大环境污染以及严重破坏生态、 浪费资源的犯罪, 严肃查办危害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特别是生态修复工程、 防灾减灾体系建设背后的职务犯罪。

  四要切实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 深入开展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 积极参与对产品制造集中地、 商品集散地、 侵犯知识产权案件高发地的重点整治,突出打击新闻出版、 文化娱乐、 高新技术和农业领域侵犯著作权、 商标权、 专利权和植物新品种权的犯罪。

 二、 更加注重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着力深化三项重点工作

  进一步把三项重点工作摆在突出位置, 克服个别检察机关、 检察人员存在的无关论、 等同论、 替代论、 无为论思想, 坚持立足检察职能, 继续在各项检察工作中深化、 细化、 实化措施, 注意总结推广带方向性的经验, 研究解决带普遍性的问题, 着力建立健全检察机关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科学有效工作机制。

  一要建立健全群众诉求表达机制。

 畅通群众控告申诉渠道, 深入开展文明接待活动, 继续推行 12309 举报电话、 民生服务热线, 积极探索建立综合性受理接待中心、 查询服务窗口,完善巡回接访、 下访巡访、 联合接访、 检察长接待日和阅批群众来信等制度。

 完善公开听证、心理咨询等措施, 探索建立涉检信访终结机制, 引导群众依法理性表达诉求。

  二要建立健全执法办案风险评估预警机制。

 对办理的重大复杂案件、 热点敏感案件、 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 群体性事件所涉案件等, 在拟作出是否立案、 批捕、 起诉、 抗诉和撤案等决定的每个环节, 认真评估可能存在的不稳定因素, 明确提出意见, 科学制定预案, 有效防止因执法不当激化矛盾或引发新的矛盾。

  三要建立健全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的工作机制。

 推行未成年人犯罪案件品行调查、 分案起诉、 回访帮教等制度, 探索对未成年的初犯、 偶犯免除前科报告义务制度, 建立对罪行轻微的老年人犯罪依法从宽处理机制, 完善、 规范轻微犯罪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和刑事和解机制, 提高运用法律政策化解社会矛盾、 促进社会和谐的水平。

  四要建立健全社会矛盾化解机制。

 建立健全检调对接工作机制, 对符合条件的民事申诉案件、 轻微刑事案件, 依托人民调解组织先行调解, 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 最大限度化解矛盾纠纷; 建立不批捕、 不起诉说理机制, 依法释疑解惑, 加强心理疏导, 防止和减少涉检

 信访发生; 推动健全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机制, 规范救助范围、 标准和程序, 协调有关部门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提供资金救助、 民政救济、 社会保障、 法律援助等。

  五要建立健全涉检舆情汇集、 分析和应对机制。

 完善与新闻宣传部门沟通机制、 网上舆情监测研判预警机制、 舆论引导应对机制和新闻发布等机制, 加强舆情收集研判, 规范舆情处置程序, 高度重视、 及时核查涉检舆情反映的问题, 对反映属实的坚决依法严肃处理, 对反映不实的客观平和说明情况, 对传播谣言、 恶意攻击的及时澄清和有力回击。

 规范和改进检察工作新闻宣传和案件报道工作, 提高检察宣传舆论引导水平。

  六要建立健全检察机关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机制。

 积极参与平安建设, 充分发挥打击和预防犯罪等职能作用, 促进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强化刑罚执行监督和社区矫正监督, 加强对服刑在教人员特别是监外执行罪犯、 刑满释放人员等特殊人群的帮教管理。

 深入开展法制宣传、 法律咨询等工作。

 要立足检察职能不断拓宽工作领域, 针对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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