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风华文档网!

市人大对于两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工作总结 时间:2022-09-11 11:12:04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市人大对于两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供大家参考。

市人大对于两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市人大关于两法一条例实施情的况调研报告

  未成年人是社会的未来,祖国的希望。加强对未成年人的教育引导,预防违法犯罪,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对于促进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维护社会稳定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为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营造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良好社会环境,市人大内司委召开会议,专题听取市未保委关于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浙江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以下简称“两法一条例”)的情况,并与相关成员单位进行了座谈交流。6 月中旬,市人大内司委会同市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办公室赴秀洲区、桐乡市进行调研,了解听取政府及有关部门贯彻实施“两法一条例”的情况介绍,实地走访学校、社区、基层警务室、律师事务所等进行座谈。现将调研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主要成效及特点

 我市的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关心下,在市未保委的直接牵头协调下,在全市各级各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下,近年来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未成年人“两法一条例”贯彻实施情况总体良好。

 (一)加强组织领导,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工程,需要各级各方面共同努力。为此,市、县两级未保机构都进行了调整,市未保委现有 30 多家成员单位;全市镇(街道)、

 村(社区)依托综治工作中心建立相应未保组织机构,镇级未保组织组建率达 100%,村级未保组织组建率达 98.98%。各地还普遍成立了妇女儿童工作委员会、关心下一代工作委员会、部分社区建立了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工作小组等。各级政府把“两法一条例”的学习宣传纳入“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强了全社会对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认识。此外,还积极整合各类社会资源,把热心于未成年人保护和重点青少年帮扶工作的社会团体、民间组织纳入未保组织体系,在全市范围形成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齐抓共管的未成人保护工作新格局。

 (二)实行综合治理,不断优化未成年人的成长环境。全市教育机构通过重点抓好农村、新居民、残障三大未成年人群,来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一是通过推进城乡教育均衡化,保障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通过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实现城乡学校空间布局一体化;采取打破城乡二元结构,做到城乡基础教育硬件大致相当,推进办学条件标准化;实行推进招生城乡均衡,避免优质生源的过渡集中;实施推进城乡师资均衡,较好地稳定农村学校教师队伍。二是落实“两个为主”,实现新居民子女教育和谐发展。通过加强政策引导,促进新居民子女教育健康发展。对在公办学校就读的符合条件的新居民子女,免除义务教育学杂费、借读费,并享受与本地学生同等的生均公用经费拨款和“困难助学工程”、“爱心营养餐工程”等待遇,进一步从制度上明确了新居民子女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开展落实校安工程,有序关停民办新居民子女学校。桐乡市经过科学谋划、稳步推进,部

 门联动、加强监管等工作,有序关停新居民子弟学校,将新居民子女合理安置到普通公办学校,切实维护了外来人员未成年人的受教育权。三是采取有效措施,保障残障儿童享受优质教育。我市各级教育机构逐步建立随班就读,加强特教中心专职人员配备,创新送教上门教学模式等,保障残障儿童的受教育权。

  文化部门根据自身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文化市场经营单位的监管力度,严厉打击危害未成年人健康成长的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加强网吧监督管理,严把“未成年人禁入”关。实行“重点时段检查制度”,开展网吧专项整治,2014 年至今,共查处网吧接纳未成年人案件 34起,罚款 24.2 万元。二是净化出版物市场,严防非法音像、书刊流入校园。2014 年,全市共取缔非法兜售出版物游摊 136 处,收缴盗版音像制品 8.2 万张,非法书报刊 2.4 万余册,立案查处各类侵权违法违规案件 27 件。通过整治,进一步净化了出版物市场,从源头上封堵了非法出版物流入校园。三是开展暑期文化市场管理,维护未成年人权益。2014 年暑假,全市共检查各类经营场所 2558 家次,查处网吧、量贩式 KTV、电子游戏等违法违规案件 31 件,罚款 10.87 万元,维护了未成年人的权益,确保文化市场健康、平安、有序。

 (三)加大工作力度,学校家庭社会综合发挥教育作用。为进一步发掘教育资源,扩大正面教育对未成年人的影响,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加强联系、配合,努力改变各自为政的封闭模式,扩大学校、家庭、社会三方面教育的影响力,形成 “三位一体”的新格局。一是

 依托重要节假日与纪念日,发挥学校教育主阵地作用。开展“与祖国共奋进,与家乡同发展”、“红领巾心向党”等系列主题教育活动,倡导真人德育,注重实践育人。二是整合暑期教育资源,突出社会教育平台作用。以“七彩童年”为主题,每年组织开展青少年暑期教育活动,许多地方广泛发动中小学老师、离退休老同志、返乡大学生等各方面的人才担任村、社区暑期教育活动辅导员。2014 年桐乡市就有 67872 名中小学参与暑期活动,参与率达 83.5%。三是整合家庭教育资源,夯实家庭育人基础。桐乡市成立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家教知识进学校、进农村、进社区宣讲活动,推广家庭教育成功经验,提高家长整体素质,在 xx 日报桐乡版开设“教子有方好家长”栏目,帮助家长答疑解惑;在桐乡植物园建立“德孝主题公园”,引导青少年从小树立感恩意识,弘扬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四是各地的社区依托法制学校、宣传橱窗、黑板报等宣传阵地进行法制宣传,坚持“学校放假、社区开学”的做法,用社区德育资源,加强青少年的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通过建立青少年社区服务中心、青少年校外教育基地、新世纪读书屋等,为青少年提供读书、培训、娱乐、法律援助等方面的服务。

 (四)强化司法保护,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取得成效。全市各级公安、检察机关对未成年人犯罪,认真贯彻“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和“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逐步建立健全适合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特点的办案制度,注意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名誉及其他合法权益,尽可能减少使用强制措施,基本做到对被羁押的未成年人与

 成年人分押分管,并根据其生理和心理特点,在学习和生活方面给予照顾。通过耐心细致的工作,帮助他们改掉恶习,成为新人。

 我市两级人民法院的少年法庭(合议庭)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时,坚持寓教于审、惩教结合、重在教育的原则。在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时,除了正确认定事实、适用法律外,结合其犯罪原因、心理特点、主观过错程度等情况,尽可能依法判处轻刑和缓刑。同时对未成年犯抓好“三帮”(即帮助他们分析犯罪原因,帮助他们认罪服法,帮助他们树立重新做人的勇气),做好“三教”(即庭前教育、庭审教育和庭后教育),坚持三项制度(即回访考察制度、建档制度、帮教制度),激发其改善和立足社会的信心,避免和减少重新犯罪。

  我市还开展了“社区矫正志愿者阳光行动”,对未成年人社区矫正对象进行“多对一”的帮助,实施对轻度违法青少年帮教的矫正工作,帮助他们增强法制观念和是非观念,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家庭责任感,形成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使他们感受到社会的关爱,重新树立起生活的信心,改掉不良行为,做合格公民,取得了较好的成效。为有利于未成年犯更好地回归社会,我市两级司法机关联合出台了《未成年人犯罪记录封存实施办法》,最大限制在降低了刑罚对未成年人造成的不利影响。

 (五)创新服务载体,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向纵深发展。我市两级未保机构不断拓展为青少年服务平台建设。一是开展青少年心理健康教育。市未成年人心理健康辅导中心自 2011 年底成立以来,已面向全

 市未成年人实施心理健康教育和开展心理咨询、心理健康讨论、提供法律援助等 170 场,受益人数近 4 万。二是加强校外教育阵地建设。全市各级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和图书馆、青少年宫、科技馆、妇女儿童活动中心等公共设施免费向未成年人开放,参与开辟第二课堂,为未成年人校外活动提供良好平台。三是加强未成年人自护教育。市文明办、教育局、团市委、市红十字会等部门依托学校、社区、12355 青少年服务台等阵地,开展寒暑假青少年安全自护主题教育活动,发布安全自护提示,广泛开展暑期公益夏令营、“礼让斑马线”等活动,引导青少年认识社会、遵守交规、远离危险、提升自我防范和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二、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存在的不足和问题

  通过调研感到“两法一条例”在全市的贯彻实施情况良好,充分体现了各级政府对未成年人群的关爱,对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维护,但还存在以下几个方面问题:

 (一)学校家庭社会三方教育力量还需进一步整合。近年来,学校、家庭、社会在加强未成年人的理想信念、思想品德、爱国主义教育和法制教育过程中,在维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等方面,相互支持配合,做了大量工作,也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从真正实现整合教育资源,发挥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整体教育作用的角度分析,还有不少的距离,特别是学校的主渠道作用发挥还不够完善。由于缺乏制度性的安排,造成了家校联系沟通上的内容

 单调和方法欠缺,学校和家庭互相不了解情况,双方无法形成合力,共同发挥教育影响力。

 (二)文化市场管理及校园周边环境整治尚未完全到位。一是网络文化市场隐患犹存。超时营业、接纳未成年人的现象仍不同程度的存在,渲染暴力的网络游戏、网上的一些不良信息、低级庸俗的网上聊天等,都会成为青少年违法犯罪的诱因。二是非法书刊、非法音像制品销售时有发生。据有关部门反映,这些非法书刊、非法音像制品往往含有淫秽、恐怖、迷信等内容,对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造成严重危害。三是校园周边环境安全隐患仍然存在,部分学校处于城乡结合部,外来人员、闲散人员、盲流人员比较集中,出租房多、娱乐场所多、无证摊点多、交通隐患多,还有违规经营的网吧等,均不利于未成年人的身心健康。

 (三)未成年人违法犯罪依然突出,司法保护措施有待进一步加强。据市公安局统计,2014 年共抓获未成年刑事作案成员 205 人,今年1-5 月份,已有 133 人。据市中级法院统计,2014 年,全市法院共审理未成年人犯罪 385 人。在违法犯罪的未成年人中出现了“四个多”:即侵财型案件多,低学历者多,外来人员多,结伙犯罪多。

  从司法保护措施上看目前还存在一些差距:一是贯彻落实刑事诉讼法对未成年人诉讼程序的规定不够,未成年人轻罪犯罪记录封存执行不严,社会调查、强制辩护存在走形式、走过场现象。二是全面准确执行未成年人司法保护规定有偏差,过分强调对涉罪未成年人的司

 法保护,使一些犯有严重罪行的未成年人没有得到应有惩戒和警示,同时还存在对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和救助工作机制尚未建立健全的问题。三是对个别未成年人关押、矫治措施不规范。个别地方在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时,还没有很好地执行分别关押和分案处理的规定,不利于未成年人犯回归社会。

 (四)思想道德教育、心理辅导干预、法制教育和经费保障存在薄弱环节。少数地方和职能部门的领导对青少年的思想道德教育、心理辅导干预工作认识不到位,重视不够。学校教育中重智育轻德育,重课堂教育轻社会实践的现象依然存在。同时,受制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社会供需限制,我市社会心理辅导机构资源匮乏,无法满足广大青少年常态化需求。法制宣传教育仍需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特别是“两法一条例”宣传不够深入。有的学校的法制教育流于形式,法制课形式单一。各地专门的未成年人保护和预防青少年犯罪工作经费缺乏,青少年活动场所、设施匮乏,都成为制约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开展的重要因素。

 三、做好未成年人保护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未成年人保护工作是一项系统的社会工程,需要各级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在宏观上要有统一的认识和总体要求,在微观上要针对不同情况做好具体工作,结合本次调研情况和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建议:

 (一)强化责任意识,营造关爱保护未成年人的社会环境。我市各级政府要强化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理念和责任意识,要把法律的各项规定,融入到贯彻实施未成年人保护法的各项工作中。积极推广安全事故约谈机制、通报督办机制,切实承担起保护未成年人人身权利的责任。建议把未成年人保护法纳入“七五”普法的重点内容,把普及未成年人保护法律知识工作落到实处。文化、教育和法制宣传部门及工会、妇联、共青团、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等,要深入群众,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把“儿童优先原则”、“儿童利益最大化原则”和未成年人保护法规定的各项保护措施贯彻到千家万户,让知法、守法、自觉保护未成年人成为每一个公民的行为准则。同时,必须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犯罪,充分发挥法律威慑作用,形成未成年人人身权利不可侵犯、不敢侵犯的社会氛围,营造全社会关爱、保护未成年人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加强组织领导,完善未成年人保护各项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增加工作投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各项机制。一是健全综合执法机制。各级未保委要充分发挥牵头协调作用,整合各成员单位资源,实行综合治理。公安、卫生、文化、市场监督等行政执法部门,要依法履行职责,加强监督检查,加大“两法一条例”相关条款的执法力度。

 二是完善未成年人监护制度。民政部门及社区(村委会)要总结经验,...

推荐访问:市人大对于两法一条例实施情况调研报告 市人 调研报告 条例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