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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

工作总结 时间:2022-09-20 20:30:03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供大家参考。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

 

  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 (2014 年 8 月 10 日)

 根据会议安排,现将我区家庭农场发展情况汇报如下:

 去年中央 1 号文件明确发展家庭农场以来,我区坚持以农民为主体,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为目标,大力发展家庭农场。截至 8 月,全区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家庭农场 248 家,经营产业覆盖粮油、蔬菜、畜禽养殖、水产、苗木等主导产业。家庭农场逐步成为我区现代农业发展的主力军,在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中发挥重要作用。

 一、工作成效 一是经营规模适度。全区 184 家粮油种植家庭农场,100 亩至 200 亩家庭农场 81 家,占 44%;200 亩至 500 亩家庭农场 77家,占 42%;500 亩至 1000 亩家庭农场 22 家,占 12%;1000 亩以上家庭农场 4 家,占 2%。

 二是集约化程度高。我区鼓励家庭农场建设标准化、规模化的生产基地,引进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提高家庭农场生产集约化程度,提高农业生产效益。目前我区采取集约化建设家庭农场约占总数的 68%。如宣城市明胜家庭农场,流转 1123 亩土地从事粮油种植。该家庭农场还配套建设了育秧工厂、烘干用房、粮油仓库、温室大棚,购置各类农机设备用于农业生产,每年节本增收近 10 万元。

  三是市场化程度高。我区发展家庭农场重视市场化运作,通过注册商标、申请 QS 认证、申请“三品一标”认证等方式,提高产品质量,提升产品知名度,拓宽产品销售市场。如宣城市绿色缘生态家庭农场,严格标准化生产,产品品质达到国际标准,2013 年该农场蔬菜出口日韩 1500 吨,创汇 220 万元。宣城市乡菇娘食用菌种植家庭农场,注册“乡菇娘”品牌,并申请 QS 认证,产品成功打入市区大型超市,实现订单化生产,销售稳定。

 四是社会化程度高。我区鼓励农民专业合作社成员、农业龙头企业生产基地创办家庭农场,支持家庭农场领办农民专业合作社、成立农业龙头企业,促进了家庭农场与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的有机合作。目前我区采取双向合作建设的家庭农场、合作社占 30%以上。如宣城市木子禽业合作社内即有 15 户社员注册成立了家庭农场,合作社以优惠价格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信息服务等,家庭农场按照标准生产,成鸡再由合作社以高于市场价格收购,实现了家庭农场与合作社的优势互补、合作共赢。

  二、主要做法 (一)强化引导,稳妥推进土地有序流转。我区坚持以市场为导向,充分尊重农民意愿,推进土地流转工作,健全区乡村三级土地流转服务平台等,积极引导土地向家庭农场的有序流转。截止当前,全区土地流转总面积 29.3 万亩,其中 80%以上流向家庭农场、种养大户。

 (二)政策扶持,引导家庭农场有序发展。我区出台相应政策,对家庭农场从基础设施建设、生产管理、品牌创建、标准化生产方面进行扶持。对流转土地超过 100 亩的家庭农场,一次性

  给予 50 元/亩的奖励;对新增工厂化育秧供苗 1000 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给予 10 元/亩的补助;对新增 100 亩以上集中连片钢架大棚蔬菜种植家庭农场,当年给予 4000 元/亩补助;对产品获得“绿色食品”、“有机食品”品牌认证的家庭农场,分别一次性奖励 3 万元、5 万元。2013 年,区政府共安排专项资金近 121 万元用于扶持家庭农场发展。

 (三)评先评优,营造家庭农场发展的良好氛围。我区出台区级示范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并,并从区级示范家庭农场中择优推荐申报市级、省级示范家庭农场。2013 年,评定“区级示范家庭农场”35 家,其中“市级示范家庭农场”13 家,推荐申报“省级示范家庭农场”3 家。对示范家庭农场建立台账,实行动态管理,营造争先发展、比学赶超的良好氛围。

 (四)规范管理,促进家庭农场健康发展。一是明确家庭农场内部职责分工。对家庭农场内部从业人员进行职责分工,并按照分工情况组织生产。二是健全家庭农场财务制度与财务收支记录,农场的收入与支出明细具体,盈亏状况一目了然。三是建立全面的农业生产记录。对农业生产过程每个生产环节详细记录,既有利于农场主积累经验,提高种养水平,又实现了农产品质量可追溯,保障农产品质量安全。

 (五)强化服务,提升家庭农场综合实力。一是建立家庭农场辅导员制度。从农业、林业、水产等部门选取专业技术人员担任家庭农场技术辅导员,帮助解决技术难题。二是成立家庭农场测土配肥服务中心。联合中国农业大学司尔特公司测土配方施肥研究基地,成立全区家庭农场测土配肥服务中心,为家庭农场分

  别建立服务档案,免费提供全程化、个性化测土配方施肥技术服务。

 三、存在困难 (一)农业生产高成本、高风险,比较效益低。一方面,近年来,种子、农药等农业生产要素价格不断上涨,加上人工费、农机具、油品等价格上涨,家庭农场生产经营成本逐年增加。而农产品价格受市场影响波动频繁,对家庭农场从业者积极性造成影响。另一方面,家庭农场在实行规模化、集约化、商品化经营的同时,也积聚了生产风险,目前市场上农业保险险种单一、费用较高,家庭农场抗风险能力弱,经营收益缺乏保障。

 (二)家庭农场流转土地存在不确定因素。一些农户对土地流转存在惜租心理,导致一些农场流转来的土地不集中,有的租期短、变数大,农场主不敢投入,增加了生产和管理成本,制约了农场扩大经营规模。同时,土地流转价格上涨较快,土地流转不够规范,易产生合同纠纷,影响了农场的正常生产秩序和农场主的生产积极性。

 (三)家庭农场融资难。家庭场在经营初期一次性投入比较集中,资金需求较大,多数农场实力不强,加上固定资产不多,大部分投入无法通过资产抵押等方式获取银行贷款,制约其扩大生产规模。

 (四)家庭农场设施薄弱。一是多数家庭农场的道路、水利、供电等基础设施还不够完善;二是家庭农场的管理用房、储藏用房、设备用房等附属设施用地审批难,限制了家庭农场的发展。

 (五)受人才制约较大。家庭农场经营者多为种养殖大户转

  型而来,文化素质偏低,对家庭农场的管理较粗糙,产品市场化营销意识不强,产品没有向精深加工有效延伸。

 四、意见建议 (一)加快土地适度规模流转。在农村基本经营制度稳定的前提下,通过发展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出租、转包、互换等多种形式,推进承包土地向家庭农场规范流转,引导有资金、懂技术、会经营的农村人才流转土地,逐步建立土地向规模、向“能人”集中的激励机制。探索建立土地流转双方的价格协调、利益联结和纠纷调解机制,促进流转关系稳定和连片集中;进一步完善农民社保体系,解决离土农民的后顾之忧。

 (二)加大政策扶持力度。一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围绕家庭农场发展面临的瓶颈问题,在农业补贴、资金奖补、项目建设等方面加强扶持,提高其自身实力和发展活力;二是对农村土地经营权进行确权登记颁证,建立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交易市场,放活农村土地经营权交易、质押、抵押等市场行为。三是大力开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农业保险范围,增加保险险种,提高农业保险服务水平,保障家庭农场健康稳定发展。四是落实用地优惠政策。对家庭农场的农产品生产基地、种养基地、农机示范推广用地和设施农业用地,在不修建永久性建筑物的前提下,可视作农业生产用地;对家庭农场兴办加工企业所需的非农建设用地,在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前提下,应优先安排用地计划。五是落实税收优惠政策,对家庭农场生产、销售农产品,在纳税上给予减征或免征。

 (三)加强对家庭农场金融服务支持。一是由政府相关部门

  与金融部门对接协调,组成相应的家庭农场融资领导机构,制定切实可行的融资方案,为家庭农场量身定做金融产品。二是金融部门优化服务,开展家庭农场信用等级评定,允许家庭农场以大型农用设施、畜禽产品、水域滩涂、蔬菜大棚等抵押贷款。对资信情况良好、资金周转量大的家庭农场发放信用贷款。简化信贷手续,给予利率优惠,提供优质服务。

 (四)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构建完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探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之间合作的最佳结合点,形成以农业企业为龙头、农民专业合作社为纽带、家庭农场为基础的产业联合体,构建完善的新型农业经营体系,实现三大主体融合,优势互补、合作共赢,保障农业持续稳定发展。

 (五)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

 (五)大力发展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一是发挥公益性农技推广机构职能,在农技推广、动植物疫病防控、农产品质量监管等方面,为家庭农场提供技术支撑与服务。二是引导成立经营性专业化服务组织,为家庭农场开展病虫害统防统治、农机作业、农资供应、农产品流通等服务。三是鼓励工商企业进入农村、投资农业,发展种苗、饲料,农产品收购、加工、销售等农业产前产后业务,延长农业产业链条,带动家庭农场实现合理分工,实现农业增值增效。

 (六)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与技术指导,提升家庭农场生产水平。

 (六)加强专业知识培训与技术指导,提升家庭农场生产水平。根据家庭农场类型,通过举办各类实用技术培训班、家庭农场主培训班,提高家庭农场经营者的生产技能和经营管理水平,逐步培育一支适应现代农业发展、具有较高综合素质现代农场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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