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监管协议,供大家参考。
甲方:
乙方: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
丙方:
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及相关法律法规, 且经三方友好协商, 遵循平等、 自愿、 互利、 互惠原则, 就甲方煤炭质押融资业务签订本合同。
第二条 货物入库
1 、 甲方煤炭质押时须向丙方提出申请, 并按丙方要求填写和提交《质押煤炭说明书》 ,
并将煤炭数目过户到丙方帐目 , 乙方实行八小时工作服务制度, 办理业务。
丙方提前做好接货验收工作准备, 甲方应尽力协助, 当丙方接货确实有困难时, 应提前_____天通知甲方, 甲丙双方再行协商解决。
2、 煤炭验收时, 丙方将《质押煤炭说明书》 指标与实物核对是否相符, 若与实物不符时, 丙方及时做好异议记录, 填写货物验收一览表, 详细准确注明, 并妥善安置, 并及时通知甲方共同协商处理。
数量验收以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各作业公司场存煤炭台帐数目为准;
质量验收由乙丙双方指定的具有国家批准质检资格的煤炭质检机构对入库煤炭质量进行现场采样化验; 若甲方对质检报告结果提出异议, 可申请复检一次, 并以复检指标作为最后定性质量指标, 甲方负责质检费用;
甲方应对入库煤炭办理保险, 并支付相应费用;
3、 、 入库验收地点仅限秦皇岛港务集团公司各作业公司煤炭堆场(丙方不负责煤炭到库)
。
4、 、 入库验收的结果应在乙方出具的存货凭证(仓单)中由丙方注明。
5、 、 丙方按照煤炭先到先入、 先申请者先入的原则为甲方及其他经销商办理煤炭验收入库手续。
丙方办理完煤炭入库手续后, 向甲方开具乙方统一印制的仓单。
丙方开具仓单时, 对所有项目必须填列完整, 并加盖在乙方处预留的印鉴;
6、 由丙方对质押煤炭所在场地作业公司做出通告, 将质押煤炭锁定, 未经丙方通告, 作业公司不得对质押煤炭进行任何形式的作业;
7、
作业公司怎么回应的问题
第三条:
煤炭保管条件和保管要求。
1 、 丙方选用的煤炭存储场地具备防火、 淋水的基本功能, 提供必要的堆料、 取料、 倒跺等作业设施, 具备雨天等不良天气作业的条件。
2、
丙方按照堆放整齐有序, 便于清点、 盘存和日常检查的原则。
煤炭堆垛科学, 有效利用场库库容。
3、 入库和出库允许误差为:
质量:
第四条:
质押期间煤炭的监管
1 、 质押期间发生的管理问题根据秦皇岛港务集团公司最新规定进行煤炭的基本管理;
2、 质押期间甲方可以在原质押煤炭场地进行卸车作业, 也可以用同煤种、 质量、 数量的煤炭来对质押煤炭进行置换, 若卸车、 置换煤种、 质量不同, 甲方必须重新做质押, 由丙方另出具新的仓单;
第五条:
煤炭存储的损耗标准和损耗处理。
1 、
在正常质量、 数量毁损外, 所有保管责任所引起的损毁, 由丙方负责。
2、 、 应由丙方承担的货物损失, 按照市场行情折价进行赔偿。
4、
乙丙双方共同设立煤炭差异调节账户, 差异可汇总调剂, 月度调剂差额部分由丙方负责赔偿。
第六条 货物出库
1 、 质押煤炭出库数目以秦皇岛港务集团有限公司港存煤炭台帐数目为准; 质量标准以乙丙双方指定的具有
国家批准质检资格的煤炭质检机构对出库煤炭质量进行现场采样化验; 任何一方对质检报告结果提出异议,可由申提出异议方申请复检一次, 并以复检报告指标作为最后定性质量指标, 申请质检方负责质检费用,超出正常损耗范围按前述责任执行;
2、 凡本合同规定格式存货凭证所标明的煤炭, 必须凭乙方签发的提货单提货。
乙方签发的提货单, 必须加盖乙方在丙方处预留的印鉴, 丙方对印鉴严格核对无误后方可煤炭出库;
3、 提货人应出具公司授权书和个人身份证, 并在丙方出库登记簿上登记、 签字。
第七条 计费项目、 标准
1 、 甲方需要支付丙方仓租、 装卸、 日常管理、 业务手续等费用。
2、 仓租等费用由甲方按丙方最新公布的标准向丙方支付。
费用支付时间为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3、 若甲方拖欠丙方仓储保管等费用的时间超过三个月, 丙方与乙方商讨后,丙方可处置与甲方拖欠费用相应等值的煤炭,甲方自动放弃对处置数量煤炭的追索权。
3、 具体计费
第八条 责任划分
1 、 甲方责任:
( 1 )
甲方入库的煤炭, 在保管期限内应向保险公司投保, 如甲方未投保而遇不可抗力因素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 2)
煤炭出现异状时, 甲方收到丙方书面通知后不及时处理, 因此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自行承担;
( 3)
丙方凭本合同规定的手续解除质押出货, 甲方不得以任何理
由及方式进行阻挠, 否则给甲、 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赔偿。
( 4)
甲方须及时给付丙方全部应付费用,
在货款回收到帐后甲方核对确认(签字)
由丙方出具的《应收费用确认单》 , 若在收到单据三日内甲方未向乙方支付所有费用, 由深发展从甲方帐户上直接支付给乙方,逾期将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利率收取滞纳金, 时间以深发展记账时间为准。
2、 乙方责任:
( 1 )
乙方应在货款回收到帐后一日之内及时通告甲丙双方;
( 2)
丙方按合同应收费用而甲方逾期未付, 乙方有义务协助丙方向甲方追索; 并代理甲方从甲方帐户上向丙方支付;
( 3)
若甲方未通过丙方经正归手续转移该批质押煤炭, 而乙方擅自出售、 挪用, 由此造成甲方损失, 由乙方赔偿。
3、 丙方责任:
( 1 )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条规定, 造成的损失, 由丙方承担和赔偿;
( 2)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规定, 造成甲的损失, 由丙方赔偿;
( 3)
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条规定, 由丙方向乙方赔偿。
第九条 保管期限 甲方煤炭的保管期限, 自甲方煤炭入库之日起, 至乙方对该批煤炭开出提货单之日止。
第十条:
变更和解除合同的期限。
由于不可抗力事故, 致使直接影响合同的履行或者不能按照约定的条件履行时, 遇有不可抗力事故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通知对方, 并应在两天内, 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 或者部分不
能履行、 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的有效证明文件, 按照事故对履行合同影响的程度, 由双方协商解决是否解除合同, 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责任, 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第十一条:
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执行本合同发生争议, 由当事人双方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 双方同意由乙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十二条:
未尽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项, 一律按《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 和《仓储保管合同实施细则》 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双方各持一份。
甲乙丙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本合同为长期合同, 相关的存货凭证和仓单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甲方:
(签章)
乙方:
深圳发展银行北京分行(签章)
丙方:
秦皇岛海运煤炭交易市场(签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