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承诺表,供大家参考。
党员干部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报告承诺表
姓
名
性
别
现工作单位及职务、级别
所办事宜与本人关系
办理时间
办理地点
邀请对象的范围及规模
报 告 事 项 及 承 诺
报告人(签字):
本级党组织意见(盖章):
报告日期:
年
月
日
时
间:
年
月
日
注:(具体填表要求附后)
填 表 要 求 1.填报对象应当如实报告,作虚假报告的,一经发现严肃追究责任。
2.此表由报告、承诺对象本人用黑色或蓝黑色墨水笔书写并签名,乡(科)级以下党员干部报本级党组织备案,乡(科)级以上党员干部一式三份,经本级党组织签署意见盖章后,分别报送县纪委党风政风监督室(县直单位干部同时报送县纪工委监察分局)、县委组织部干部监督科各一份。
3.此表填报对象为党员干部。
4.“办理时间”、“办理地点”:严禁长时间、分批次、多地点或者采取“化整为零”的方式办理。婚事限定一事一天一地办理。
5.承诺内容包括:①本人带头移风易俗,自觉抵制陈俗陋习,树立良好社会新风。②参加婚丧喜庆事宜的人员范围仅为亲戚(直系血亲、旁系血亲、近姻亲),不邀请或者接受除亲戚外的其他个人和单位参加。③不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和影响在本单位或者有业务往来单位的宾馆、饭店、招待所、食堂操办婚丧喜庆事宜。④不接受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以及礼品等财物。⑤不使用本单位、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的公务用车、办公设施以及其他公物。⑥不用公款操办婚丧喜庆事宜或者向下属以及有利害关系单位和个人转嫁、摊派、报销操办费用。⑦报告内容全面属实,实际情况将与报告情况以及承诺相符。⑧自愿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6. 办理完婚丧喜庆事 宜后,在三天之内书面报送实际办理情
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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