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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优秀范文】

工作总结 时间:2022-09-29 14:48: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

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优秀范文】

 

 - 1 -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使用方案

 为加快我县电子商务发展,认真落实财政部办公厅、商务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5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15]60 号)和《黑龙江省 2015 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方案》的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规范合理使用中央财政专项支持资金,特制定本方案。

 一、支持范围和资金安排 (一)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嫩江县电子商务展示中心及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资源,全面升级改造嫩江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运营服务中心主要划分为运营中心、展示大厅等核心区域,共计 2000 平方米。共投资 1523.3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348 万元,嫩江县政府投入 800 万元(用于购置办公场所),承办企业投入 375.3 万元。资金用途:办公用地投资 800 万元,中心运营费用 375.3 万元,办公设备、中心基础设施改造装修 348 万元。

 (二)乡镇、村级服务网点建设。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整合邮政、农业银行和传统流通网点,在全县 14 个乡镇、147 个行政村选择建设或升级改造 150 个服务站点,为农村群众提供电子商务终端服务。共投资 26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260万元。资金用途:门面形象电商化改造投资、网点终端服务实施投资共 260 万元。

  (三)城乡智慧物流服务体系建设。依托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和乡镇、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和完善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

 - 2 -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范围覆盖全县 14 个乡镇、147 个行政村,打通农村电子商务的“最后一公里”。建立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和配送体系。共投资 23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192 万元,承办企业投入38 万元。资金用途:“众邦通”物流信息发布系统建设及物流配套设备 230 万元。

  (四)城乡信息一体化建设。依托承办企业的电商平台,有效整合城乡的各种市场资源及电商数据,建立管理平台,将县城、乡镇、村级网点统一管理,实现信息一体化服务。共投资 985 万元,其中,承办企业投资 985 万元。资金用途:城乡信息一体化软件研发投资 985 万元。

  (五)数据中心建设。依托承办企业,为嫩江县建造数据服务分析中心,为嫩江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及电商发展方向建立数据模型。共投资 40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补助 400 万元。资金用途:搭建嫩江县数据服务云计算平台(通过云计算平台动态分配数据库服务、应用程序服务及服务资源)、互联网安全设施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400 万元。

  (六)电子商务培训服务建设。整合县级运营服务中心和嫩江县职教中心的培训场地,进行电子商务培训,面向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及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计划开展电子商务普及讲座,培训政府工作人员、合作社及农民。共投资 350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35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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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七)品牌培育和质量追溯体系建设。与商务领域权威的国家级专业第三方机构合作,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农产品质量追溯体系。构建质量追溯体系,开展资质认证,信用认证,做大做强嫩江特色品牌。共投资 551.7 万元,其中,中央财政资金补助 450 万元,承办企业投入 101.7 万元。资金用途:品牌培育及质量追溯体系 551.7 万元。

 二、申报审核和资金拨付

  (一)项目的申报。承办企业根据项目建设进度将符合支持条件的项目向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出申请,并附承建项目的相关资料。

 (二)补助资金拨付。县财政部门根据项目的建设进度情况匹配相应资金,并会同商务部门按考核标准,进行拨付补助资金。

 (三)项目审核公示。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对承建企业所报的已建成项目进行审核验收。项目验收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通过会审会商评审的方式,对每个项目给出“合格”或“不合格”的验收结论。对合格项目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对不合格项目责令其整改。

 (四)建立项目档案。县商务、财政部门负责建立健全项目档案,对项目审核、建设、验收、补助等各环节的档案材料进行整理和归档,做到资料详实、手续齐备、程序合规。

 三、工作职责和监督管理 (一)县政府是资金使用和监管的责任主体,研究解决专项资金分配、使用、监管过程中的重要事项。

 - 4 -(二)县商务局负责编制专项资金预算,组织项目申报和审核,会同县财政局下达项目及项目资金计划;会同县财政局开展绩效评价工作;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扶持情况。

 (三)县财政局职责审核专项资金的预算;会同县商务局下达项目及项目资金计划,按国库管理有关规定拨付资金;会同县商务局对专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与绩效评价。

 (四)项目承办企业负责如实提供相关的审批材料;制定项目投资预算,落实项目实施的条件和会计核算;接受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和验收;按要求提供项目执行情况的报告及附属材料。

 (五)项目承办企业必须具有健全财务管理机构、建立严格的财务管理制度进行账务处理,严格按照规定使用资金,并自觉接受商务、财政、审计等部门的监督检查。

 (六)相关单位应当按照国家档案管理有关规定妥善保管申请和审核资料,以备核查。

 (七)对于违反财经纪律,弄虚作假、截留、挪用、挤占项目经费的行为,由县财政局会同县商务局给予通报、停止拨款、取消企业承办资格等处罚,并按《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国务院令 427 号)等有关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

  - 5 -财政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安排

 项目建设内容 投资总额 企业投资 中央补助企业投资 中央补助 县政府投入 备注 1 县级电子商务经营服务中心建设。整合嫩江县电子商务展示中心及电子商务服务平台资源,全面升级改造嫩江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运营服务中心主要划分为运营中心、展示大厅等核心区域,共计 2000 平方米。

 1523.3 万元375.3 万元 348 万元 800 万元

 2 乡镇、村级服务网点建设。依托万村千乡市场工程,整合邮政、农业银行和传统流通网点,在全县 14 个乡镇、147 个行政村选择建设或升级改造 150 个服务站点,为农村群众提供电子商务终端服务,同时为各个服务站点改造升级,统一形象现设。

 260 万元 0 260 万元 0

  - 6 -3 城乡智慧物流配送体系建设。依托县级电子商务运营服务中心和乡镇、村级服务网点,建设和完善适应农村电子商务发展需要的支撑服务体系,范围覆盖全县 14 个乡镇、147 个行政村,打通农村电子商务的“最后一公里”。建立适应“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双向流通需要的农村物流信息平台和配送体系。

 230 万元 38 万元 192 万元 0

 4 城乡信息一体化建设。依托承办企业的电商平台,有效整合城乡的各种市场资源及电商数据,建立管理平台,将县城、乡镇、村级网点统一管理,实现信息一体化服务。

 985 万元 985 万元 0 0

 5 数据中心建设。为嫩江县建造数据服务分析中心,为嫩江电子商务发展提供数据支持及电商发展方向建立数据模型。

 400 万元 0 400 万元 0

  - 7 -6 电子商务培训服务建设。整合县级运营服务中心和嫩江县职教中心的培训场地,进行电子商务培训培训,面向政府部门人员、企业负责人、农业合作社、农村创业青年及电子商务进农村三级服务体系工作人员的电子商务基础知识、网上开店及技巧、网购操作等技能培训,计划开展电子商务普及讲座,培训政府工作人员、合作社及农民。

 350 万元 0 350 万元 0

 7 品牌培育和质量保障体系建设,与商务领域权威的国家级专业第三方机构合作,试点先行、逐步建立具有示范效应的产品质量追溯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构建质量追溯体系,开展资质认证,信用认证,做大做强嫩江特色品牌。551.7 万元 101.7 万元 450 万元 0

 合计

 4300 万元 1500 万元 2000 万元 8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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