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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联体建设与医联体科室科主任考核标准(全文完整)

工作总结 时间:2022-10-02 10:42:02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医联体建设与医联体科室科主任考核标准(全文完整),供大家参考。

医联体建设与医联体科室科主任考核标准(全文完整)

 

 县人民医院医联体建设与医联体 科室科主任 考核标准(每一年)

 建设指标

 指标内容

 指标标准

 责任科室

 7 17 年 /16年同年比

 一、合作模式 (10 分)

 专家门诊 每个科至少有一种模式 医联体相关临床、医技科室 医务科

 联合病房(区)

 特色专科

 医学影像、检验集约化服务

 其它

 二、双向转诊 (10 分)

 双向转诊绿色通道 建立畅通的转诊绿色通道,为签约患者预约挂号,核心医院要为医联体内基层医疗机构保留足够的预约号源 医联体相关临床、医技科室 医务科

 向上转诊病种前五位

  向上级医院上转人次 逐年增加

 上级医院下转人次 逐年增加

 下转病种前五位

  向下级医院下转人次 逐年增加

 下转病种前 3 位

 三、远程诊疗及信息共享(10 分)

 基层医疗机构是否与核心医院建立远程会诊系统

 医联体相关临床、医技科室 医务科

 年度内远程会诊例次数 逐年增加

 基层医疗机构是否与核心医院建立检验影像结果诊断传输,做到“同质化” 逐步建设到位

 与核心医院开展远程教学次数 逐年增加

 与核心医院开展远程教学参加学习人次数 逐年增加

 与核心医院开展远程查房次数 逐年增加

 与核心医院开展远程查房共查房病人人次数 逐年增加

 四、效益共享 (10 分)

 基层医疗机构门诊均次费用 增幅不超过同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财务科

 基层医疗机构住院均次费用 增幅不超过同城城镇居民可支配收入的增幅

 五、基层服务能力提升(15 分)

 每年接收三级医院下派医务人员及管理人员 2017 年不低于 10 人

 支授科室内医疗护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主要普外、心内科、重症医学科、神径外科、病理科、磁共振、急诊科、眼科、口腔科、肿瘤科、泌尿外科等护理服务体系不断完善

 科室特色技术建设(亚学科)

 支授科室至少开展一个新技术/亚学科

 全年急诊人次数 逐年增加

 全年收治住院病人数

  医联体相关临床、医技科室 医务科

 医疗收入(万元)

 全年心内科收治住院病人数上升人数

 全年重症医学科收治住院病人数上升人数

 全年神径外科收治住院病人数上升人数

 全年普外手术例数/上年数

 全年泌尿外手术例数/上年数

 全年五官科就诊人次数/上年数

 全年口腔科就诊人次数/上年数

 全年肿瘤科收治住院病人数上升人数

 六、基层医疗水平 (15 分)

 平均住院日 除平均住院日外,其他数据逐年增加

 医联体相关临床、医技科室 质控科

 入院病人三日确诊率

 出院诊断符合率

 常规诊断报告准确率

 急危重病人抢救成功率

 成分输血率

 符合指征输血率

 基础护理合格率

 无菌手术切口甲级愈合率

 七、满意度

 (10 分)

 患者满意度 逐年提高 院办

 基层医疗机构医务人员满意度

 三级医院下派医务人员满意度

 八、创新项目 (5 分)

 积极探索、创新合作项目 医联体各成员单位积极探索,结合自身实际和特点,创新合作模式。

 医务科

 九、医德医风(80 分+加分 20 分)/10=总分 10 分)

 救死扶伤,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10 分)

 加分依据 扣分依据 人事科 党办

 1、被评为本单位先进工作者的(不包括各种单项表彰,下同),加 3 分;被市、县卫生行政部门评为先进工作者的,加 6 分;被评为设区市级劳模的,加 10 分;省级劳模的,加 15 分;全国劳模的,加 20 分(被评为全省或全国卫生系统先进工作者的分别按设区市级或省级劳模加分)。

 2、科室被评为本单位先进集体的(不包括各种单项表彰,下同),科室主任和护士长各加 3 分;被评为市、县级先进集体的,各加 6 分;被评为省级先进集体的,各加 lO 分;被评为国家级先进集体的,各加 15 分。

 1、未经批准,不参加单位组织的各项学习和活动的,每次扣 5 分。

 2、迟到、早退每次扣 3 分,旷工每次扣 10 分。

 3、上班时擅自离岗、串岗的,每次扣5 分。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活动的,扣 3 分。

 4、工作拖拉,不按时完成任务或不服从科室工作安排的,扣 lO 分。不服从工作安排的,扣 30 分。

 尊重患者权利,为患者保守医疗秘密(10 分)

 纠正他人因违反医学保密规定和保护性医疗制度而挽回不良影响的,每次加 0.5 分,每人最多加 2 分。

 1、科室不按规定提供规范的收费一日清单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各扣 5 分;虽提供一日清单,但不及时、不规范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和当事人每人每次扣 3 分。

 2、泄露病人隐私或医学秘密的,每次扣 5;造成不良影响的,每次扣 10 分。

 3、夸大或虚构病情,为单位或个人牟取利益的,每次扣 20 分。

 文明礼貌,优质服务,构建和谐医患关系(10 分)

 1、收到病人及家属表扬信、锦旗给个人的,每次加 0.2 分,绐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 0.1 分,每人最多加 5 分;收到单位表扬信或病人赠送锦旗给予个人的,每次加 0.5分,给集体的,有关人员各加 0.5 分,每人最多加 5 分。

 2、先进事迹、典型正面事例在省级、设区市级和县级新闻媒体报道属个人的,每次分别加 3、2、1 分,每人最多加 5 分。同一事例重复报道,以加分高的一次计算,不重复。

 1、上班着装不整洁、不佩戴胸牌上岗、语言不文明的,每次扣 5 分。

 2、不落实首诊负责制和首问负责制的,每次扣 5 分。

 3、对患者及其家属的疑问和投诉,不能耐心细致做好解释说明和调查处理,激化矛盾纠纷,导致被患者及其家属因行风问题实名投诉到本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扣 2分;被投诉到同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的,每次扣 3 分;被投诉到上级行政机关或新闻媒体,每次扣 5 分。

 4、医务人员在医疗服务过程中有缺陷或不足.引起服务对象不满意或发生争吵的,每次酌情扣 2-5 分。

  遵纪守法,廉洁行医(15 分)

 1、检举他人收受各种回扣、开单提成、擅自接受资助,经查属实的,加 lO 分;

 2、坚决抵制商业贿赂,自觉拒收任何形式的回扣(经单位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单位有关部门的,每次加 1 分,每人最多加 5 分。

 3、自觉拒收患者及家属给予的“红包”、礼品等财物(经单位核实),或按规定把难以拒收的财物全部及时上缴有关部门的,每次加 1 分,每人最多加 5 分。

 1、违反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开展医疗活动(包括超范围执业)或者操作规范的,每次扣 10 分。

 2、不按《处方管理办法》和《抗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及其它药物指导原则指南使用药品的,每次扣 5 分。

 3、不执行诊疗规范给患者作检查检验的,每次扣 5 分。

  因病施治,规范医疗服务行为(15 分)

 在国家规定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之外,自立、分解项目收费或提高标准加收费用的,对科室主任、护士长各扣 20 分;对当事人扣 30 分。

  顾全大局,团结协作,和谐共事(10 分)

 l、参加单位组织的义诊活动,每次加 0.2分。

 2、参加基层卫生帮扶项目(不包括因晋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而参加基层卫生帮扶的),在本省农村和社区工作超过 1 个月(含1 个月)但不足 3 个月的,加 1 分;超过 3 个月(含 3 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 2 分;超过半年(含 6 个月)以上的,加 3 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 2 分.

 3、参加卫生对口支援项目(不包括因晋科室间或同事间闹不团结,工作受到影响的,每人扣 10 分;工作受到严重影响的,每人扣 15 分。

 升专业技术职务需要而参加卫生对口支援的),在西藏、新疆、宁夏等条件艰苦地区工作超过 1 个月(含 1 个月)但不足 3 个月的,加 5 分;超过 3 个月(含 3 个月)但不足半年的,加 8 分;超过半年(含 6 个月)以上的,加 10 分;因工作表现突击,受到主管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另加 5 分.

 4.积极参加各种突发事件的医疗抢救工作的,每次加 1 分,每人最多加 3 分;因工作表现突出,受到卫生行政部门表彰的,加5 分;受到政府表彰的,加 8 分。

 5、见义勇为,为维护医疗秩序勇于同违法行为作斗争,受到本单位或上级有关部门表扬的,加 5 分。

 严谨求实,努力提高专业技术水平(10 分)

 工作中责任心强、认真细致、及时发现指出他人的工作差错,从而避免出现医疗差 错或责任事故的,每次加 0.5 分,每人最多加 2 分.

 因工作不认真造成医疗事故,负主要责任的当事人每人扣 15 分,负次要责任的当事人每人扣 10 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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